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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16單縣中波轉播臺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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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單縣佳和城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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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5單縣家政學院周邊片區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
公司資訊
1 調查結論
1.1 地塊概況
鹍鵬(山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地塊位于單縣園藝新村東側,東方國際新城南側,園藝路西側,南樊路北側,地塊占地面積約86524m2(約合129.79畝),中心坐標為北緯34°45"59.5993",東經116°6"52.9888",地塊上原有企業該地塊2007年之前為果園,2007年建立山東單縣振鵬達食品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生產蘑菇罐頭、黃桃罐頭、蘆筍罐頭,年產量3萬噸,原輔料為蘑菇、蘆筍、黃桃、檸檬酸、食鹽、白糖,維C。公司于2017年停產,構筑物未拆除,現處于閑置狀態。
該地塊規劃調整為建設用地一類居住用地。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的要求,該地塊污染程度評價按照居住用地要求進行。
1.2 地層巖性與采樣工作量
本次鉆探過程進行了地質地層記錄,第一層粉土(0-3.7m);第二層粉質粘土(3.7m-4m)。本次調查土壤鉆孔深度最深達4m。
本地塊初步調查采用判斷布點法,根據原生產車間布置,于2020年8月22日-8月25日進行初步調查采樣,在地塊內設置15個采樣點(含4個水土復合孔和1個水土復合對照點),共采集土壤樣品45組,另采集5組平行樣;共采集5個地下水樣品,另采集1組平行樣。
本地塊采樣工作均由我單位技術人員根據制定的采樣方案要求和現場專業判斷完成。本項目采集的所有土壤樣品全部委托經計量認證合格或國家認可委員會認可的青島中博華科檢測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測分析并提供了全部檢測樣品的檢測報告。
1.3 檢測結果分析
根據檢測報告統計分析結果,地塊內送檢土壤樣品重金屬(砷、銅、總汞、鎘、鎳、鉛)均有檢出;部分點位樣品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甲苯、TPH有檢出;六價鉻、SVOCs均未檢出;但所有檢出因子全部未超出第一類用地土壤篩選值。
地塊內地下水樣品中鐵、錳、銅、汞、鎘、六價鉻、鉛、鎳、VOCS、SVOCs均未檢出;地下水樣品中石油類檢出值均符合《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標準;所有點位地下水樣品中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SO42-、Cl-、耗氧量、亞硝酸鹽氮均有檢出,部分地下水樣品中NO3-、氨氮和砷有檢出,但所有有檢出樣品中檢出值均未超標,符合地下水Ⅲ類標準。
1.4地塊調查總體結論
本次調查階段所有土壤樣品檢出的污染物均未超出GB36600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符合第一類用地標準;地下水樣品中石油類檢出值均符合《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標準,地下水樣品中其他檢測項目均符合《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Ⅲ類水質標準;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場地調查工作到該階段(技術路線第二階段)結束,無需進一步補充調查。本地塊未來可用作居住用地開發使用。
2 不確定性分析
本次調查結果是基于地塊現有條件和現有評價標準而做出的專業判斷,未來該地塊由于地塊用地類型或評價標準等發生變化時,應對現有調查結論進行評估,必要時需重新開展地塊環境調查與評估。
本次地塊環境調查過程中盡可能做到客觀、真實地反應地塊檢測指標分布情況,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因此在未來施工過程中若發現異常現象或超標情況,應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防對人體健康造成風險。
3 建議
根據調查結果分析確認本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從環保角度,對該地塊后續開發利用過程中提出如下建議:
(1)因本地塊內構建筑物未拆除,未來拆除工作時注意二次污染防范措施,要做拆除方案,保證不會有新的污染物產生,重點注意地塊內的污水處理池,防止該過程對地塊內土壤造成污染。
(2)在地塊未來開發建設過程中發現疑似污染土壤或不明物質,建議進行補充調查,并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不得隨意處置。
(3)在開發或建筑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工程管理,妥善處理各種廢水和固體廢物。施工之前要制定完備的安全環保方案,為施工或安全生產提供指導并要求現場人員遵照執行。
(4)相關單位應對地塊加強監管,防止出現人為傾倒固廢、偷排廢水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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